一是提前介入。对即将开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前介入,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前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注意事项,重点防范部位和应采取落实的防范措施。
二是提前检查。不消极等待上级部门文件、通知、指示,依据本辖区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检查计划,提前到街道辖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把检查隐患和整治隐患相结合作为防范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
三是提前部署。定期召开例会,分析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对于共性问题提前安排部署人力物力予以重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