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法学会,会员单位、研究会:

  为做好《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起草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学会拟于近期联合召开“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会。根据省法学会要求,现组织开展相关征文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文主题

  省政府法制办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中涉及的有关重点问题。请围绕(但不限于)以下问题,开展调研、论证,提出相关的研究报告或立法建议:

  (一)关于营商环境的定义。

  (二)关于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

  (三)关于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促进政务办事便利化的行政法制保障问题,重点包括:

  1.“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的法律地位问题;

  2.落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原则要求所涉及的地域管辖问题;

  3.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中面临的具体法律问题;

  4.行政许可涉及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问题(哪些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是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哪些是由部门规章设定的?哪些行政许可事项适合采用形式审查制度,哪些必须采用实质审查制度?);

  5.承诺制改革涉及的有关证照办理程序的合法性问题;

  6.标准地改革涉及的供地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以及相关企业依据供地合同直接开工的合法性问题。

  (四)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形成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问题,重点包括:

  1.落实“法无授权不可为”原则,进一步明确不利行政行为的边界问题;

  2.涉及企业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3.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理对抗权问题研究;

  4.如何规范行政检查行为;

  5.遵循先例、“比附”等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应用;

  6.如何保证行政执法的正当性;

  7.重点领域、行业监管标准化问题;

  8.推行守法援助制度的可行性。

  (五)关于产权司法保障问题,重点包括:

  1.如何避免和防范逃废企业债务问题;

  2.如何避免和防止企业债权债务关系长期搁置得不到处理问题;

  3.如何避免和防止未经法定程序随意处置企业资产问题;

  4.涉及企业权益的公益诉讼制度研究;

  5.平等保护产权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六)关于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制度。

  (七)关于现任官员不作为的行政法律责任问题。

  (八)关于建立改革创新的试错免责制度。

  二、征文要求

  (一)由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立法任务时间紧迫,为此,本次征文的截止时间为3月23日。请各地、各单位抓紧做好征文的组织发动工作。

  (二)论文作者请务必注明姓名、职务、学历、职称及联系电话。

  (三)请各地、各单位将征文统一发送宁波市法学会电子邮箱:faxuehuinb@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研讨会征文”字样。

  (四)本次征文将由省法制办、省法学会联合评选出获奖论文及优秀组织单位;将邀请部分优秀论文作者参加此后的《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惠之,联系电话:89185922。



  宁 波 市 法 学 会

  2018年2月27日